节能监测系统基本规定
1市级数据中心应能自动接收并存储来自本辖区内各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上报的节能监测数据,并按监管体系要求统计汇总、分析本辖区内建筑能耗各类监测数据,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并将能耗数据定时自动上传到省级数据中心。
2省级数据中心负责接收和存储各市级数据中心上传的能耗数据,对上传能耗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生成全省建筑能耗统计分析数据及相关报表,按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要求定时完成信息上报和信息发布。
3网络通信与信息安全设施应**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与市级数据中心,节能监测系统招标,巿级数据中心与省级数据中心之间信息传输的高效与安全。
建筑节能系统应用软件
1建筑物节能监测子系统管理软件主要由数据采集、处理和发送模块组成。应用软件应满足guo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的条文规定,符合《guo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中对软件功能框架的描述和对软件功能的要求。
2能耗数据采集模块应具有下列功能:
应提供各计量装置静态信息人工录人功能,节能减排监测系统,应能设置各计量装置与各分类、分项能耗的关系。
应能灵活配置各计量装置通讯协议、通讯通道以及计量装置名称、安装位置等基本属性。
应能在缚监测系统内各计量装置和传输设备的通信状况具有故障报警提示功能。
应能灵活设置系统内各采集设备数据采集周期。采集频率能在 5 分钟到24 小时之间灵活配置。
能耗监测系统-建筑业主服务子系统
参与节能监测的建筑业主(或建筑的使用者)可以通过系统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节能监测系统,查看本建筑的实时原始能耗数据、分类分项能耗数据和同类型建筑的平均能耗数据等信息,并提供本建筑数据的导出功能。8公众服务子系统公众服务子系统将建筑节能监测信息经过整理后发布到数据中心的互联网网站上,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信息发布范围和深度由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定。